2013年福州市青少年事务社工服务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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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3年6月19日(周三)前
因拓展工作项目需要,福州市青少年事务社工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拟于近期招聘社工督导(1名)、专职社工(3名,男性至少1名)。现将有关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拟招聘社工督导(1名)、专职社工(3名,男性至少1名),并根据应聘情况进行调整。
二、应聘条件
1、社工督导
①具有社会工作专业、或者心理学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有3年以上的社会工作经验(从正式毕业起)和1年以上的社工实务督导经历,且获得助理社工师或社工师专业资格证书;
②年龄4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运用专业方法和技巧督导专职社工开展专业服务,有较强的创新思维、统筹规划能力和团队建设经验,有较好的公文写作、交流沟通能力;
③从事过专业社工服务机构主任职务以上的人员优先考虑。
2、专职社工
①具有社会工作专业或与社会工作相关的如社会学、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对于已考取助理社工师/社工师专业资格证书的可适当降低至专科(专职社工聘用到中心上班后须在3年内取得助理社工师资格);
②年龄在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热爱社会工作和青少年工作,具有敬业奉献精神和良好的道德修养;
③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和沟通能力,有较强的专业社会工作实务能力,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三、工作职责
1、社工督导
①整合社会资源,推广和开发中心服务项目;
②督导全市青少年事务社工开展专业服务;
③协助管理社工中心的行政事务。
2、专职社工
①为青少年拓展所需资源,推动专业服务顺利开展;
②独立运用社工专业手法,开展个案、小组及社区工作,为青少年及其家属提供专业的预防性、发展性及支持性服务;
③协助开发并开展青少年服务项目;
④从事12355青少年服务台工作。
四、薪酬待遇与保障
1、社工督导基本工资不低于2200元/月,具体薪酬待遇根据其专业资质面议;
2、专职社工基本工资1600元/月(五险和绩效工资另计),取得助理社工师或社工师等专业资质,提供专业工资;
3、社工督导不计算试用期,专职社工试用期为3个月,试工期工资为基本工资的80%,经考核合格,签订劳动合同,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办理5险,并提供学习、研究等进修机会;
4、工作地点在福州地区(含五区七县,主要在城区),享有双休和年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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