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新疆兵团团场招考特岗计划教师1087人公告(3)
七、体检
体检对象的确定:依据设岗团场招聘计划和应聘人员岗位志愿,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体检对象。若岗位出现空缺或体检不合者,从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人选参加体检。
体检时间:7月26日下午19:00在兵团广播电视大学领取体检表,7月27-7月28日体检。
体检地点:在兵团广播电视大学内或在兵团教育信息网(http://www.xjbtedu.cn)另行通知。
参加体检人员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八、录取和调剂
1.录取:7月29日,体检合格者,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用(拟聘考生于7月29日10:30到兵团广播电视大学与招聘单位见面)。
2.报考第三师、第十四师特岗教师实行单独划线、单独录取。
3.调剂:7月31日上午,对体检合格而未被报考岗位录取的考生,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在本人自愿的前提下,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调剂。
九、公示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拟聘用人员于8月1日-8月3日在兵团教育信息网(http://www.xjbtedu.cn)进行公示。
十、培训和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于8月4日在兵团广播电视大学内和兵团教育信息网(http//www.xjbtedu.cn)公布聘用名单。聘用人员参加由兵团统一组织的特设岗位教师岗前培训。
岗前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另行通知。
培训合格者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由兵团教育局、人社局签发《特岗教师报到证》,并持该证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一周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相关事项
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或其他事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本《公告》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0991-2896283
技术咨询电话:0991-8812365/2650458
具体岗位信息详见兵团教育信息网(http//www.xjbtedu.cn)
兵团教育局 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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