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招聘工作人员公告(3)
(四)体检
1、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组织实施。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并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的校园网(http://www.xjumc.cn/)上提前三天公布体检人选、集中地点、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2、拟录用人员由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录聘资格。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另选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体检所造成的岗位空缺,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考察
(一)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将对推荐录用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核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应提供拟录用人员毕业院校或原单位出具的该应聘者在校或工作期间思想政治表现材料,并加盖学校或单位公章。如无工作单位者,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二)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岗位,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确定拟录用人员。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推荐录用人员进行审议,确定拟录用人员。
(七)公示。拟招聘人员确定后,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的校园网(http://www.xjumc.cn/)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反映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七)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认定,办理录用手续。
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放弃。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办理有关聘任手续。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组织实施。本次招聘由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组织实施。
十、招聘监督。为增强招聘工作的透明度,由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纪检委全程参与招聘工作。
监督人:朱鹏程
监督电话:0903—61839290903-6183928
十一、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的校园网(http://www.xjumc.cn/)上及时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求及时关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校园网上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负责解释。
附件:
2. 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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