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孝感国家高新区面向全国选拔引进专业人才25名(2)
二、聘用工作人员的管理办法及薪酬待遇
1、财政供养。对选拔引进的各类人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行聘用制管理,薪酬纳入孝感高新区财政经费预算。
2、绩效薪酬。聘用工作人员录用后享受高新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干部职工同等工资福利待遇,并实行绩效薪酬。对选拔引进的硕士研究生三年之内每月享受800元岗位补贴,博士研究生每月享受1200元岗位补贴,免费提供公租房。
3、合同聘用。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首次签订3年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合同期满考核合格可续签。
4、社会保障。聘用期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有关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等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报名时间:2013年7月8日至7月20日。
报名地点:孝感高新区管委会506室(孝感市交通西路391号)。联系电话:0712-2317956;联系人:赵 健。
报名人员可在孝感人事考试院或孝感高新区网站下载《报名表》,每人限报1个类别岗位,并如实填写《报名表》3份,提供近期2寸免冠同底登记照片3张(附电子版)。同时持本人身份证(二代)、毕业证、学位证、国家注册执业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现场报名。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请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列为报名对象。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应聘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2、组织笔试、面试。
(1)笔试。7月下旬,按照考用一致的原则组织笔试,笔试采用百分制,公共试题占30分,专业试题占70分。若所需专业需求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达不到1:3的,适当削减或取消该专业招聘人数。
(2)面试。8月上中旬组织面试,依据笔试成绩,按照岗位聘用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不低于60分。
3、考察。8月中旬组织考察。按照岗位聘用计划1:1.5(四舍五入)的比例,依据综合成绩确定考察对象,综合成绩以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考察的重点是综合了解核实应聘者的情况及实际工作能力,然后由高新区工委、管委会集体研究确定聘用人选。
4、体检。8月下旬对聘用人选组织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人选确定为聘用人选;如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情况,可在考察人选中择优递补。
5、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8月下旬对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期满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安排上岗。
孝感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二0一三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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