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永年县聘5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二本及以上学历)
为了大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推动全县各项事业快速发展,根据《邯郸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邯人社[2011]3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从全县普通高校全日制二本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中,公开招聘50名到部分县直事业单位工作,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岗位及人数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户籍有下列条件之一的:
(1)永年县户籍的(2012年12月31日之前户籍为永年的);
(2)大学入学时户籍为永年的;
(3)配偶户籍为永年的(2012年12月31日之前配偶为永年县户籍并领取结婚证的)。
5、普通高校全日制二本及以上学历;
6、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78年6月30日之后出生);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9、已就业人员如符合条件可以报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受过纪律处分的人员;
4、违反国家计生政策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待遇:
招聘岗位为部分缺编县直事业单位,具体定岗时依据笔面试总成绩和所学专业而定。录取后签订聘用合同,列全额财政事业费开支。
(三)招聘人数:
招聘人数50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参加招聘的考生必须亲自前来报名。
2、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3年7月23日上午8:30至29日下午17:30。共7天。报名期间工作时间: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会议室
具体地址:临洺关洺兴路南端路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