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淄博市淄川区教体系统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公告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两科。
科目一:学科专业知识(100分)。
科目二:公共课(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20%,教育基本理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法三科)占80%。
2、笔试时间:8月9日
上午8:00—9:30 科目一:学科专业知识
上午10:30—12:00 科目二:公共课
3、笔试地点:淄川实验中学
4、计分办法:按科目一和科目二各占50%的比例计算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为100分。
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区招聘主管部门根据应聘人数和考试情况确定。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所有进入面试范围的,笔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同一招聘岗位招聘计划在10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10人(含10人)以上的,按1:2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其中,招聘计划为10-13人的,进入面试人员统一确定为28人);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在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zcld.gov.cn)、淄川教体信息网(www.zcjt.net)公布。
(二)面试
面试主要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应聘音乐、体育、美术、学前教育岗位的应聘人员,还需参加专业技能测试。
说课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组织教学、把握教材、语言表达、教学基本功等基本的教学素养和能力。说课使用淄博市现行普通中小学教材,测试前考生抽签确定说课顺序和课题。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技能等。
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聘请外地考官。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总成绩占50%、面试总成绩占50%的比例(应聘音乐、体育、美术、学前教育专业的,说课占面试总成绩的50%,专业技能测试占面试总成绩的50%)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包括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人员每人缴纳面试费70元。面试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具体事宜详见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zcld.gov.cn)、淄川教体信息网(www.zcjt.net),请考生随时登录查询。
五、考核和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考核、体检时先按1:1的比例进行。所有进入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面试总成绩不得低于60分。若报考同一岗位(专业)中出现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相同时,依面试中“说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如“说课”成绩也相同时,依笔试中“学科专业知识”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如上述两项成绩都相同,则采取加试说课的办法确定。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和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在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zcld.gov.cn)、淄川教体信息网(www.zcjt.net)公布。
对进入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医院按收费标准实收。考核根据招聘岗位(专业)的要求,可采取多种形式,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应回避及报名资格复审等全面情况,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习成绩、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违法违纪等方面的情况,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核对象。
不按时参加考核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对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考试综合成绩依次递补。若出现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确定进入考核体检人员的办法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