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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淄博市淄川区教体系统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公告

2013-07-19 17:49  |  淄博人事考试网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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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3年7月30日9:00—8月1日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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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我区教育体育发展的实际需要,按照上级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规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2013年淄川区教体系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95名。现将招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体育事业;

  2、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7月30日以后出生);

  4、具有教师资格证书;

  5、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规定的专业、学历和其它条件;

  6、应聘人员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应聘A类岗位的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淄博市生源或具有淄博市常住户口(2013年7月30日前迁入,不含淄博市驻地高校大学生集体户口);②派遣期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11年、2012年毕业和2013年应届毕业)未就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③2013年7月30日前已在淄川区人才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

  (2)应聘B类岗位的派遣期内(2011年、2012年毕业和2013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淄川区生源或具有淄川区常住户口(2013年7月30日前迁入,不含淄川区驻地高校大学生集体户口);②2013年7月30日前已在淄川区人才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

  (3)应聘C类岗位的派遣期内(2011年、2012年毕业和2013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学历毕业生,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淄川区生源或具有淄川区常住户口(2013年7月30日前迁入,不含淄川区驻地高校大学生集体户口);②2013年7月30日前已在淄川区人才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

  (4)应聘D类岗位的人员须具有国家承认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淄博常住户口或在淄博服务(含曾在淄博服务),由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我市招募的“选聘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上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是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2009年、2010年、2011年招募和选派)应聘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已享受优惠政策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能再应聘定向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有关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013年淄川区教体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已具有淄川区机关事业编制的工作人员不能报考。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届毕业生须在2013年7月30日之前取得应聘岗位具体要求的学历等证书和材料。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报名时间和方法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3年7月30日9:00—8月1日16:00。

  查询时间:2013年7月30日9:00—8月2日16:00。

  缴费时间:2013年7月30日12:00—8月2日16:00。

  报名网站: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zcld.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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