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山东聊城东阿县事业单位招聘7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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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3年7月26日—8月1日上午8:30—11:30 下午3:00—6:00
报名地点:东阿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根据东阿县部分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东阿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报请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东阿县县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0名工作人员,乡镇事业站所招聘30名人事代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三)全日制普通高校计划内招生,尚未正式就业;
(四)具有东阿户籍或是东阿生源;
(五)2011—2012年毕业,在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报到登记的专科以上毕业生或在县教育局报到登记的研究生;2011—2012年在县民政局报到登记的专科以上退役大学生士兵;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应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不能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计划
县属事业单位40名,包括研究生10名、本科生20名、专科生10名;乡镇事业站所30名,包括本科生20名、专科生10名。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现场缴费、现场初审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
2013年7月26日—8月1日
上午8:30—11:30 下午3:00—6:00
(二)报名地点
东阿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三)报名方法
应聘人员应根据招聘计划分类别报名。报名时,持本人毕业证、报到证、户口簿、有效期内身份证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A4纸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6张。经工作人员初审合格的,填写《报名登记表》和《保证书》,并当场拍照备案,作为资格审查的原始依据。
(四)费用缴纳
笔试考务费为每人60元,报名时现场缴纳。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特困大学生,报名时应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办理减免手续。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及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五)准考证领取
已报名人员应于2013年8月5日—8月7日,持缴费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在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数3倍(研究生按2倍)的招聘类别,按照1:3(研究生按1:2)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