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山东聊城东阿县事业单位招聘70人
六、公示及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实行社会公示制度,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符合聘用条件的县属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派遣等有关手续,并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经纪检监察部门查实的,不予聘用。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经考察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公示期满后,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乡镇事业站所拟聘用人员由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相关手续,并按规定签订人事代理合同。
七、监督、咨询电话及其他
东阿县人事局:0635-3289114
东阿县监察局:0635-3289066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东阿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