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新疆伊犁州尼勒克县招聘紧缺人才50名简章(3)
(二)面试
1.根据面试工作方案、要求及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和报考职位,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缺考的除外。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法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面试时间2013年8月8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笔试、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当笔试、面试总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低决定是否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面试后按计分规则计算,总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考察、体检、公示,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一)笔试、面试工作结束后,按照计分规则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名单。由县委组织部人才办、人社部门、用人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组织考察、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到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可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二)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在各职位上依次递补。
(三)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将拟聘人员名单报引进紧缺人才领导小组审定。并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
七、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无误后由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一般为三年。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期限内),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可以续聘并签订续聘合同。待遇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由县财政发放,同时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政策和规定按期足额交纳各项社会保险。
联系电话:0999-4877509(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99-4629505(县委组织部人才办)
监督电话:0999-4630780(县监察局)
尼勒克县引进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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