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招聘30名学前幼儿园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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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我区学前教育工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2005年人事部令第6号)等文件规定要求,经区编委研究批准,决定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聘用夷陵区学前幼儿园教师3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考范围及报名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具有全面扎实的学科理论知识,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四)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家庭精神病史,能坚持招聘岗位的正常工作;
(五)学前幼儿教育学科专业为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他学科专业须为本科及以上学历。
(六)年龄在28周岁以下(即1985年8月1日以后出生);参照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招考条件,有两年以上从事学前幼儿教育工作经历的可放宽到30周岁以下(即1983年8月1日以后出生)。
(七)取得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等级为二级甲等。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二)被辞退未满5年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三)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四)本区在编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
三、招考原则和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聘用、公开监督。按照发布招考聘用公告通知要求,组织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拟聘用人员公示、聘用等程序。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3年8月6日至2013年8月9日下午5:30时前;
(二)报名地点:夷陵区教育局二楼会议室;
(三)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表格、证件复印件一式两份):
1、《夷陵区招考聘用幼儿园教师报名表》;
2、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一寸白底免冠彩照4张;
5、具有两年及以上从事学前幼儿教育工作的须提供所在工作单位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四)若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职数2:1比例的,则相应核减招聘职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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