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河南南阳市方城县教师招聘169人(4)
八、培训与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集中进行岗前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师德教育、新课程理念、教材教法以及履行岗位职责的基本要求等。
考核参照《河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进行。考核合格者,根据招聘岗位及数量,等额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在方城县教育信息网和报名点进行公示,公示期七天。
拟聘用人员须于2013年9月20日前向聘用单位提供本人档案。个人档案在市、县教体局、人社局的分别由县教体局、人社局负责调档。其他人员由县教体局出具调档函,本人负责调取档案,不能按规定时间提交档案者,取消拟聘资格。
九、聘用
按照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事厅、河南省编办、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2007〕55号)的规定,拟聘用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管理办法办理相关手续,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已被聘用人员3年内不得调出本单位,5年内不得调出本系统,辞职、参加系统外招录考试者不提供人事档案。
十、组织保障
为确保今年我县教师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县政府成立了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燕峰同志任组长,县政府副县长马伟同志任常务副组长,县人社局、县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县教体局、县编办、县财政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燕 峰
常务副组长:马 伟
副 组 长:王 洪 鲁克莲 李小刚 史锁乾 郭保林 熊军祥 禇松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 李小刚
成 员: 李学峰 陆文礼 郭好斌 郑玉广 宋 珊 苏 军
郭新国 李明立
办公地点设在县人社局。
十一、有关要求
教师招聘工作在我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各相关单位和人员要以对人才负责、对教育事业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态度,严格遵守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阳光操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全面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在招聘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规定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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