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西安市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招聘公告(2)
(三)考试考核
各区县根据应聘人员报名情况确定招聘的考试考核方式,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对于不同专业采取不同的考试考核形式。对报名人数较多的专业应安排笔试进行初步筛选后进行面试;对报名人数较少的专业可直接组织面试,择优录取。
1、公共科目笔试和面试由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2、公共科目笔试满分为100分。公共科目笔试主要范围:马克思主义哲学、毛泽东思想概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部分法律知识、职业道德、文史基础知识、自然科技常识、环境保护、事业单位概况、市情概况及时政等方面的内容,可参考《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大纲》(可在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具体的考试时间、地点由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安排并负责通知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
根据应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3、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由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通知参加面试人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确定为参加体检人选。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公共科目笔试、面试成绩加权后计算确定。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四)体检
按总成绩排序1:1进入体检。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由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要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文件要求,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考察
由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着重考察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对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空缺的名额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考试、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名单须予以公示。
(六)审核
9月 30 日前,各区县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及相关资料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振兴办)进行审核。经省、市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后,办理全省统一印制的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由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送给拟聘用人员。
(七)聘用
应聘人员持招聘通知书到所招聘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由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基层单位上报的人才需求计划分配到各用人单位,并与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及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签订5年以上服务年限的聘用合同。应聘人员一经聘用,即为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与本单位职工享受同等待遇,用人单位必须尽快协助办理工资、落户等相关手续,不得以任何理由推托或拒绝办理。新招聘人员第一年为见习试用期,非师范类考生报考教师岗位的须在见习试用期取得教师资格证,见习试用期结束后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三、时间安排
8月19日0:00-8月23日18:00,应聘人员在公告公布的报名网站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的时间为8月19日8:00-8月25日18:00.
8月26日--8月28日应聘人员按照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时间、地点接受验证。
8月30日--9月12日考试(笔试和面试)。
9月13日--9月20日:体检、考察、公示。
9月30日前: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拟聘用人员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