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西安市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招聘公告
报名时间:2013年8月19日0:00-8月23日18:00.
为了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人才队伍建设,改善农村基层人才队伍结构,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3年陕西省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办发〔2013〕98 号)、西安市实施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3年西安市“十二五”期间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推进方案的通知》(市振发〔2013〕2号)精神,结合我市基层岗位需求计划,决定对我市涉农区县基层教育、卫生(计生)、农业技术等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详见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人数、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我市灞桥区、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蓝田县、周至县、户县、高陵县8个涉农区县的基层事业单位。
(二)招聘人数
2013年我市振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15人,其中,中小学教师、幼儿教师147 人,医疗卫生工作人员106人(含计生工作人员),农业专业技术工作人员62人。
(三)招聘对象
符合省、市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公开招聘条件,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1983年8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的2013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往届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服务期满的特岗教师、“选聘到村任职”、“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主要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影像、医学检验、药学、护理、畜牧兽医、幼儿教育六个专业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者可报考。具体岗位所需资格条件按招聘计划表岗位要求确定(详见附件:2013年西安市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
(四)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和业务能力;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报考教师、医生岗位的考生须具有相应资格证;
6、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适合岗位要求的普通高校学历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8、招聘岗位的具体资格条件按附表岗位要求为准,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依照国家教育部专业目录为准。
二、方法和步骤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部署安排,采取公布招聘岗位和所需资格条件、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签订聘用合同和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由区县人社部门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安排由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区县政府网站上公布。
(一)发布招聘公告
全市在西安人事考试网(www.xapta.com.cn)等网站上统一发布公告,公布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确认。不设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8月19日0:00-8月23日18:00.
2、报名网址:报名网站为陕西人事考试网(www.sxrsks.cn)。
3、资格审查:报名期间,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报名网站上进行资格审查,待报名工作结束后,应聘人员持身份证、毕业证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岗位所需的相关证件在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接受验证(详情查阅各区县政府网站),应聘人员所持证件若与报名信息不符、或信息虚假的,予以取消考试考核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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