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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重庆市长寿区第三季度遴选21名公务员公告(2)

2013-08-20 10:56  |  重庆市人力资源网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三、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遴选机关的遴选职位、资格条件详见《遴选职位表》。遴选职位有专业要求的,统一参照《2013年上半年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

  (二)提交申请

  遴选报名时间为2013年8月20日9:00至8月29日24:00.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按照规定格式、内容和要求填写《长寿区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附件3),上传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文件应为jpg格式,20kb以下),提交报考申请,发送到指定的邮箱(详见《遴选职位表》)。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报考者要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5年内不得再次参加遴选。

  (三)资格初审

  1.遴选机关根据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对照报考资格条件和遴选职位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后的两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遴选机关应及时下载并打印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的报考信息,供资格复审和考察时使用。

  2.报考人员在提交报名信息后的两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因信息填报错误未审核通过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重新填报。

  (四)资格复审

  经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者于2013年8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时到长寿区人事考试培训中心(长寿区桃花新城长寿区委党校内)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所需材料为: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公安警察)登记证明、获奖材料、任职、年度考核等报名所需的材料(以上材料均系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1份),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4,报考者可在体检结束后3日内提交,否则视作放弃考察资格),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

  资格复审合格者当场发放准考证。

  未在网上报名的也可在资格复审时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材料同上。

  (五)开考比例

  一个职位遴选名额与报考该岗位人数需达到1:2的开考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长寿区人力社保局与遴选机关共同商定是否继续进行遴选。长寿区公安局某一岗位遴选职位出现空缺,经长寿区遴选领导小组同意后可将遴选名额调整到其他职位进行遴选。

  若取消该职位遴选计划,报考该职位人员符合报考其他遴选机关职位条件的,经长寿区人力社保局审核同意,可改报其他职位。

  四、遴选程序

  本次遴选采取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3年8月31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长寿区委党校教学楼

  3.笔试科目:报考长寿区公安局基层民警岗、民爆物品管理岗位职位的考《法律及公安基础知识》,报专业技术岗计算机类、电子信息类专业的考《计算机基础知识》,报专业技术岗交通运输类专业的考《交通运输基础知识》,报专业岗英语类专业的考《英语基础知识》;报考长寿区公安局警体训练岗和专业技术岗中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和长寿区委宣传部、长寿区委党校、长寿区信访办、长寿区交通行政执法大队遴选职位的考《综合知识测试》。《综合知识测试》重点测试报考者从事机关管理工作应具备的政治思想理论水平、政策理论水平、调查研究能力、应变处置能力、决策分析能力、依法行政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能力素质。考试范围包括:党和国家的重要路线、方针、政策,行政法律法规、公共行政,公务员法、机关应用文写作、时事政治等方面的内容。笔试分值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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