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合肥市长丰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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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3年9月9日9:00至9月13日16:00
3、报名缴费结束后,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3的,将取消或相应减少该招聘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或退回报名费,改报考生需书面提交改报岗位申请,传真至0551-6266 9622,改报时间为9月18日9:00至12: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4、完成网上缴费后,可于10月10日至10月12日从合肥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五、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不指定参考资料),总分100分。
10月13日 8:00-9:30 《综合知识》
10:00-12:00 《专业知识》
《综合知识》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等常识、判断推理和写作等,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30%(保留两位小数)。
《专业知识》主要为所报岗位应知应会知识(具体考试科目详见《岗位设置一览表》),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7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合肥人事考试网公布笔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经查分环节后,进入下一环节。
3、依据合成后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成绩高低决定取舍;分数再次相同的,同时进入面试。
4、为保证新进人员素质,设定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50分,达不到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六、资格复审
参加笔试被确定为入围面试的人员需进行资格复审,请在规定时间内(详见合肥人事考试网)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证件原件和复印件、网上打印的《长丰县2013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本人准考证,到长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会议室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面试
1、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发给面试通知书,考生携带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取消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2、面试考官组由7人组成,全部外聘。
3、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心理素质与应变能力等,采取百分制,当场评分、当场亮分(保留2位小数)。
4、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八、确定初选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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