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合肥市长丰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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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3年9月9日9:00至9月13日16:00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长丰县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4名。详见《长丰县2013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设置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备任职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知识和业务能力。
3、身体健康。
4、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见《岗位设置一览表》,“年龄条件”中“30周岁及以下”为“1983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其它计算年龄以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7)本县已在编人员。
四、网上报名
1、考生登陆合肥人事考试网(www.hfpta.com)报名。统一报名时间为2013年9月9日9:00至9月13日16:00,逾期不再报名。考生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录聘资格。
2、考生必须于个人报名后24小时至9月16日16:00前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9月17日16:00前通过合肥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考试费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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