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合肥市长丰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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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3年9月9日9:00至9月13日16:00
依据面试入围人员的合成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合成总成绩的60%和40%;均保留两位小数),按所报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依次以笔试成绩和《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决定取舍)。
初选人员名单在长丰县人民政府、长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
九、体检和考察
1、体检工作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招聘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经历等。
如体检、考察对象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同岗位考生中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有效递补(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遵循前款取舍原则。)。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作为拟聘用对象,在长丰县人民政府、长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天。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聘用的,报经批准,取消聘用资格。 在同岗位考生中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有效递补(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遵循前款取舍原则。)。
十、待遇及聘用手续
县交通局和县房产局招聘的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不入事业编制,工资参照用人单位事业在编人员同等标准执行,保险及其他待遇按合同约定执行;其他单位招聘的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公示期满后,公示无异议即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一年,逾期15天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十一、其它
(一)笔试费用90元/人、面试费用80元/人。
(二)政策咨询电话:0551-6667 1050(长丰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 0551-6667 8415(长丰县监察局)
附件:长丰县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
长丰县2013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组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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