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新疆政法干警考试272人 8月26日报名(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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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考程序
报名确认与网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能测评(人民警察职位),体检,考察,公示,录用。
(一)报名资格审查与确认
1.报名方式
网络报名:具体方法请登陆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查阅《报名流程》。
2.网络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根据招录职位需求,综合自身条件,登陆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报名的同时提供报考基本信息,根据网络程序的提示确认是否符合职位资格条件。
3.纪律要求
(1)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4号令)规定,报考者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
(2)报考人员只能选报符合职位条件的1个职位,同时应严格按职位条件和要求报名,凡不符合职位条件和要求以及弄虚作假的,取消面试资格。
(3)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二)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包括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两部分,全部采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汉语)答题。
(1)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考试。
(2)教育入学考试科目为:
①本科层次(本科及以上学历起点和第二学士学位):需参加《民法学》的考试。
②法律硕士学位研究生班:
专业综合Ⅰ《刑法学》、《民法学》
专业综合Ⅱ《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
2.笔试范围
以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分别负责制定的《考试大纲》为准,详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专网”,网址:http://zf.chsi.com.cn或http://zf.chsi.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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