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海南省海口市发改委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2)
(四)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各部分满分均为100分,其中笔试和面试成绩各按50%计入综合成绩。依据“四舍五入”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A. 笔试方式:采取闭卷的形式。
B. 笔试内容:根据招聘工作岗位“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组织命题。
C. 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D. 注意事项: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考试。
E. 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将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和面试合格分数线,并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以不高于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末位同分的竞聘人员,同时进入面试范围。面试成绩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试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面试人员名单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A. 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
B. 面试内容:岗位相关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等。
C. 面试时间及地点:以网站通知为准。
D. 注意事项:面试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
E. 成绩公布:面试成绩面试结束当天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五)考察、体检
1.考察。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组织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察,并对考察人选报名材料进行复审。考察人选名单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2.体检。根据考试、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招聘单位承担。体检人选名单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应聘人员经考察或体检不符合任职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招聘名额,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以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或另行组织招聘。
(六)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程序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7天。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报市人社局核准,并办理相关进人和聘用手续。
被聘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三个月(初次就业毕业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五、聘用待遇
聘用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六、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的各项纪律规定。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市纪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七、联系方式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长滨三路海口市第二行政办公区18号楼
联系人:邢先生,毛先生
联系电话:0898—68724092/68723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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