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贵州省水利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86名公告(2)
(二)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报考人员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gzpta.gov.cn)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招聘职位按照类别分为A、B类。报考人员于2013年8月31日9:00至9月4日17: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填写《贵州省水利厅2013年公开招聘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所提交的有关信息、证件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贵州省水利厅负责实施。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报考人员,在提交《报名表》后48小时内审核完毕。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信息均为本人真实情况,若有虚假、遗漏、错误,责任自负),对照《招聘方案》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经初审合格的予以确认。对审查不合格的,向本人说明理由;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下载并打印留存报考人员报名信息,供现场资格复审和考察政审等环节时使用。资格初审时间为2013年8月31日至9月6日。单个岗位报名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经省水利厅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对该岗位调整或取消。截止2013年9月4日17:00,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或本人条件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成功后请及时登录查看详细信息栏目中的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
3、报名确认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90元报名费,网上报名确认及缴费截止时间为2013年8月31日9:00至9月6日17:00。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4、网上准考证打印。报考人员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请于2013年9月10日9:00至9月13日17:00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由贵州省水利厅组织实施。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参考用书。笔试成绩总分为150分,折合成百分制之后按40%计入总成绩。
笔试时间:2013年9月15日上午9:00至11:30
笔试地点:贵阳市。详见《准考证》。
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贵州水利网上公布。
(四)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贵州省水利厅负责实施。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由资格复审的部门和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名单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准考证》原件;
2、毕业证、学位证;
3、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4、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 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5、所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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