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丽水市云和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3)
(五)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聘用对象,并在本次招聘信息指定发布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岗位聘用实行最低服务年限制度,聘用人员在本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周年(报考乡镇、街道岗位的,在该乡镇、街道服务期限为5周年)。拟聘用对象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见习)期制度。试用期(见习)满后,经考核合格并按规定办理户籍农转非手续的,予以正式聘用,否则取消聘用。
四、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仅在本次招聘信息指定发布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随时自行留意,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2.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云和县委组织部、云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8-5121289(云和县委组织部干部综合科)
0578-5121631(云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
附件1:《2013年云和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
附件2:《2013年云和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请用A4纸打印填写)
中共云和县委组织部
云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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