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新疆公安医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八、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xjrs.gov.cn)、新疆警察学院网(http://www.xjjz.cn/)。
(2)笔试试卷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命制,满分为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专业技术能力。
(3)笔试成绩出来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若有放弃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4)笔试成绩出来后,由新疆警察学院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警察学院网上向社会公布笔试成绩、面试入围人员、时间和地点及注意事项。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警察学院网。
(2)面试满分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2入围比例的岗位,由新疆公安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通过者根据总成绩可进入体检。如有放弃的,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4)面试成绩出来后,由新疆警察学院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xjrs.gov.cn)、新疆警察学院网(http://www.xjjz.cn/)上向社会公布面试成绩、总成绩、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40%+面试×60%。
九、体检
新疆警察学院组织人事处组织拟录用人员统一在二甲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录聘资格。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新疆警察学院另选二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十、考察
新疆警察学院组成不少于2人的考察组,对报考者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有无犯罪记录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了解;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因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十一、公示
拟招聘人员确定后,将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警察学院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二、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新疆警察学院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认定,办理录用手续。
十三、组织实施 此次招聘由新疆警察学院组织实施。
十四、招聘监督 新疆警察学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室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人:高英 监督电话:18999255501
十五、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新疆警察学院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警察学院网及时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警察学院网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免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疆警察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1、新疆公安医院2013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doc
2、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2013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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