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湖北省襄阳襄城区公开招聘8名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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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切实解决我区公办幼儿园专业教师缺乏及区直学校专业教师断层严重等突出问题,有效满足襄城教育快速和均衡发展的需要,根据原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相关要求,经研究,并报请区编委同意、市编委批准,拟面向社会招聘8名教师到中小学、幼儿园任教。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计划
襄城职高教师1人(英语教师1人)、区直小学教师2人(语文教师1人、美术教师1人)、幼教5人。招聘对象、岗位条件详情见《2013年襄城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开学科数量、招聘办法、操作方案。
(二)择优聘用原则。所有招聘的学科教师都必须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考核等。
(三)按需分配原则。新聘用的教师需服从分配,主要从事区属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工作。
三、招聘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身体健康,符合师范院校招生体检标准及招考专业要求; 35周岁以下(1978年9月1日至1995年9月1日期间出生);同等条件下,在我区任教的资教生(含任教期满的资教生)优先。
(一)襄城职高教师1人(英语教师1人)
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位证书及相应教师资格证,所学专业应与报考岗位一致(有从教经历者优先)。
(二)区直小学教师2人(语文教师1人、美术教师1人)
大专及以上学历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且具有相应专业者(有从教经历者优先)。
(三)幼教5人
师范类幼儿教育(学前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或非师范类大专及以上学历音乐学、音乐教育、音乐表演和幼教专业、学前专业的毕业生(须持有幼儿教育教师资格证,有从教经历者优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的;
3、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予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 报名时间:
2013年10月9日至2013年10月11日
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
(二)报名地点:
襄阳市襄城区政府办公大楼八楼区人社局810室(襄城区檀溪路158号)
咨询电话:吴:13972259991 李:15871974948
(三)报名办法:
报考人员持报考岗位条件所需的有关证件(原件)进行资格审查。此次考试需交笔试费50元,面试费50元。
1、报考人员须持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书以及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1份,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近期1寸免冠同版登记相片2张。
3、应聘人员要如实填写《襄阳市襄城区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自行下载填好),经资格审查同意后列入考试对象。
4、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免缴考务费用。具体办法是:享受最低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襄阳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原件和户口薄的原件(复印件各1份);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证明。
5、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所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6、报考人员不得请人代考或请人陪考。违反本规定,取消报考人员本次考试资格,报考人员和陪考人员3年内不得报考襄阳市襄城区事业单位。陪考人员是在职人员或在校学生的,将违规情况通报给所在单位或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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