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新疆畜牧科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3)
十一、确定拟录用人员
自治区畜牧科学院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推荐录用人员进行审议,确定拟录用人员。
十二、公示
经自治区畜牧科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的录用人员,将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xjrs.gov.cn)、自治区畜牧厅(http://www.xjxmt.gov.cn/)、新疆畜牧科学院网(http://www.xjaas.net )上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
十三、办理录聘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自治区畜牧科学院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认定,办理录用手续。
十四、组织实施。此次招聘由自治区畜牧科学院组织实施。
十五、招聘监督。自治区畜牧厅纪检组监察室、畜牧科学院监察室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监督人:贺旺斌(自治区畜牧厅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
监督电话:0991-8568604
监督人:王国营(畜牧科学院监察室主任)
监督电话:0991-4814034
十六、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xjrs.gov.cn)、自治区畜牧厅(http://www.xjxmt.gov.cn/)、新疆畜牧科学院网(http://www.xjaas.net )上及时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求及时关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xjrs.gov.cn)、自治区畜牧厅(http://www.xjxmt.gov.cn/)、新疆畜牧科学院网(http://www.xjaas.net )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自治区畜牧科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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