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海南省技师学院招聘教师岗位公告(2)
四、组织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组织工作由海南省技师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一)笔试
1、笔试时间
2013年11月9日,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准考证》。笔试资格审查结果提前2天在海南省技师学院网站公布。
2、笔试方式、科目及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专业科目)以实际岗位需要的专业理论知识及其应用为主。笔试加分材料须于笔试前提交原件审核。笔试采取百分制,并由招聘领导小组依实际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及笔试合格分数线在海南省技师学院网站公布。
(二)面试
1、面试内容与形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试讲或其他)方式进行,内容为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及实操技能。
2、面试时间与地点
2013年11月23日上午8:30举行。面试考官组为每组7人,考官采取抽签的办法产生。在笔试成绩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照实际合格人数(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确定。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在海南省技师学院网站公布。
3、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前3天由我院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面试人员应当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或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考核与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笔试、面试各占综合成绩的50%,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我院组织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情况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考核、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空缺的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程序在海南省技师学院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招聘单位调查处理,调查结果及时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我院将在10个工作日内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花名册》报送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我院将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八、其它事项
本公告由海南省技师学院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98-65909806
电子邮箱:rsk65909806@126.com
学院网站:www.hnsjx.com
附件:
附件3 应聘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xls
海南省技师学院
2013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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