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新疆水利管理总站等5个单位招聘工作人员(2)
五、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尊重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业资格及工作能力;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 年龄在30周岁、35周岁或40周岁及以下(30周岁指198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的,35周岁指197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的,40周岁指197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的);
(七)全日制院校毕业;
(八)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六、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3年10月21日至10月29日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点:
①新疆水利管理总站(乌鲁木齐黑龙江路19号)
②新疆水利水土保持技术推广中心办公室 (乌鲁木齐黑龙江路19号)
③新疆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乌鲁木齐黑龙江路19号)
④新疆水产科学研究所(乌市西虹西路614号)
⑤水利厅机关服务中心(乌鲁木齐黑龙江路19号)
(四)报名联系人及电话:
①新疆水利管理总站
联系人:孟艳丽 联系电话:0991-5851969。
②新疆水利水土保持技术推广中心办公室
联系人:丁百花 联系电话: 0991-5830391。
③新疆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联系人:刘 莹 联系电话: 0991-5815611。
④新疆水产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 孙 军 联系电话:0991-6100859。
⑤水利厅机关服务中心
联系人:张红梅 联系电话: 0991-5812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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