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新疆水利管理总站等5个单位招聘工作人员(3)
(五)报名须带材料: 应聘人员须持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分别到新疆水利管理总站、新疆水利水土保持技术推广中心、新疆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新疆水产科学研究所、水利厅机关服务中心报名,材料主要包括:《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表》(见附表二)、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个人简历、工作经历证明及其他相关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另交2张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
(六)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可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七)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告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八)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七、资格审查
分别由新疆水利管理总站、新疆水利水土保持技术推广中心、新疆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新疆水产科学研究所、水利厅机关服务中心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审查。审查时间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通过者分别由新疆水利管理总站、新疆水利水土保持技术推广中心、新疆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新疆水产科学研究所、水利厅机关服务中心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xjrs.gov.cn)、自治区水利厅网(http://xjwater.xinjiang.gov.cn/)上公布。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xjrs.gov.cn)、自治区水利厅网(http://xjwater.xinjiang.gov.cn/)。
(2)笔试试卷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命制,满分各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综合能力及专业技术能力。
(3)笔试成绩出来后,应聘者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若有放弃者,可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4)笔试成绩出来后,分别由新疆水利管理总站、新疆水利水土保持技术推广中心、新疆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新疆水产科学研究所、水利厅机关服务中心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xjrs.gov.cn)、自治区水利厅网(http://xjwater.xinjiang.gov.cn/)上向社会公布笔试成绩、面试入围人员、时间和地点及注意事项。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xjrs.gov.cn)、自治区水利厅网(http://xjwater.xinjiang.gov.cn/)。
(2)面试满分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招聘人数与实际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2入围比例要求的岗位,由新疆水利管理总站、新疆水利水土保持技术推广中心、新疆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新疆水产科学研究所、水利厅机关服务中心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通过者可进入下一环节。如有放弃者,可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4)面试成绩出来后,由新疆水利管理总站、新疆水利水土保持技术推广中心、新疆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新疆水产科学研究所、水利厅机关服务中心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xjrs.gov.cn)、自治区水利厅网(http://xjwater.xinjiang.gov.cn/)上向社会公布面试成绩、总成绩、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三)总分计算方法:
管理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专业技术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工勤技能岗位: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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