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河北宁晋县机关事业单位招考100人公告(4)
(二)面试时间:2013年11月23日;
(三)体检时间:2013年12月8日。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时间计算统一截止到2013年9月30日。
(二)报名人员所持证件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报名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且连续三年不得参加我县组织的事业单位招聘。
(三)领取准考证等相关凭证时需持本人身份证;凡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相关凭证或未参加规定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生应按照确定的时间地点,同时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参加考试,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五)本简章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六)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
纪检委:0319-5884234 人社局:0319-5689089
五、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招聘计划,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择优选拔,确保聘用人员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