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海南全州遴选州来访接待办公室工作人员3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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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3年11月7日至11月14日
为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力量,经州政府办公室党组研究决定,面向全州公开遴选海南州来访接待办公室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遴选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政治素质好,群众公认,有真才实学的优秀年轻干部。
二、遴选岗位及名额
州来访接待办公室接待岗位1名;办信(州委书记、州长信箱)岗位1名;文秘岗位1名。
三、报名范围
全州各级党政机关、群众团体及事业单位科级及科级以下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在职国家工作人员。
四、报名资格和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较强的工作能力,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调研能力,工作勤奋、作风踏实、 廉洁自律、群众公认,历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二)德才兼备,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具有很强的事业心和敬业精神。
(三)接待岗位工作人员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来访接待岗位年龄不得低于30周岁)。
(四)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五)具有三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2010年7月1日前参加工作)。
(六)要具有遴选职位要求的素质和履职资格条件。
(七)报考接待、办信岗位者须懂藏汉“双语”,具有一定藏汉写作、翻译能力,具有较强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
(八)报考文秘岗位者具有一定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计算机应用和操作能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一)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的;
(二)受处分未满期限的;
(三)与遴选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十一章第六十八条所列有回避情形的;
(四)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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