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河北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选调干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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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3年11月17日前
报名地点: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10室(衡水市红旗南大街1588号)。
根据我局机构编制空缺情况,为充实工作力量,按照《公务员法》有关规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选调部分干部到我局所属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工作。为了确保选调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选调名额
在编制限额内,为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选调干部8名。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1.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2.目前在我市市直机关、县(区)直机关、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作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干部;
3.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现从事医保管理工作的可放宽至大专以上学历;
4.1983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学历或获得硕士以上学位的,出生年月可以放宽至1980年11月1日以后);
5.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等次;
6.品德优秀、机关业务能力强、工作实绩突出;
7.身体健康。
三、选调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于11月17日前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党委办公室(长城西大街市直机关办公楼南楼西区325)自愿报名。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进行,报名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需携带材料。《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选调干部报名登记表》1份(见附件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管理机关工作人员登记表》、《年度考核表》的原件及3份复印件;本人近期小2寸红底免冠照片3张及近期5寸全身生活照1张;《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选调干部推荐函》1份(见附件2);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考前培训班。
1.笔试。笔试内容涵盖《公务员法》、时事政治、公文写作等方面知识,满分100分;考试时间、地点以笔试通知单确定的时间、地点为准。通过笔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有关事项于笔试结束后电话通知考生本人。
2.面试。笔试结束后,按照选调职位数不高于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三)体检
根据综合考试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选调名额1:1确定体检对象(遇有综合考试成绩并列的,取面试成绩高者)。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费用考生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