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河北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选调干部实施方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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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3年11月17日前
报名地点: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10室(衡水市红旗南大街1588号)。
(四)考察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立考察组,根据选调范围、基本条件、职位具体条件和要求,到考察人选所在原单位采取查阅干部档案、个别谈话听取意见等方式进行。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考察工作在考察对象确定后的一周内完成。
(五)公示
根据体检和考察情况,在用人单位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选调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所在工作单位,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 天。
(六)办理调动手续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选调人选,选调人选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根据人选试用期间表现情况,办理调动手续。
凡在规定时间未参加考试、体检、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如有体检和考察不合格人员,按照综合考试成绩排序顺延递补。
四、纪律要求
在笔试、面试等关键环节上,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从事选调工作的人员要坚持原则,严格程序,照章办事,严格按照保密有关规定,确保选调工作不出泄密问题,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凡与考生有需回避亲属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相关部门、相关人员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稳妥地做好各环节工作;要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确保选调工作公平、公正。
附:1.《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选调干部报名登记表》;
2013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