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衡阳市珠晖区选调法院和检察院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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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3年11月13日-20日(节假日不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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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珠晖区面向全省公开选调法院工作人员4名,检察院工作人员2名,法院、检察院文秘人员各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选调。
二、选调人员及资格条件
(一)选调职位职数
法院:工作人员4名(其中执行岗位3名,限男性;审判岗位1名);文秘岗位1名;
检察院:工作人员2名、文秘1名。
(二)基本条件
1、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清正廉洁,品德高尚,热爱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具有公务员身份。
3、身体健康。
4、调入后自愿在珠晖区人民法院、珠晖区人民检察院工作五年以上。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公安、检察等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法律政策规定不得选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各岗位选调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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