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山东青岛疗养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四)考核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的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进行考核体检。对放弃考核体检资格或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从其他进入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卫生厅和招聘单位成立考核体检小组,负责考核体检工作。
考核采取查阅档案、核对身份、个别谈话的形式,主要考核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内容。
体检安排到省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五)公示聘用
经面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单位提出聘用意见,经卫生厅同意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按有关规定聘用人员与单位签订聘用协议后,享受国家和省规定的相应工资福利和单位规定的有关福利待遇。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文
联系电话:0532-89073052
电子邮箱:qlrsk@126.com
地址:青岛市正阳关路16号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3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3〕1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山东省卫生厅
2013年11月14日
附件:
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汇总表.xls |
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