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沧州献县人民检察院招聘辅助工作人员公告(15人)
2013年沧州献县人民检察院招聘辅助工作人员公告
事业单位招聘网2013年11月15日讯:为满足工作需要,经县政府批准,决定为献县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辅助工作人员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此次招聘工作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监督下,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献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实施,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实施“阳光操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自愿从事辅助性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能服从组织分配;
3、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强;
4、身体健康,无纹身,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85年11月21日以后出生);
6、协警性别要求为男性,身高不低于170厘米,体重60公斤以上,不超过85公斤。
对于具有《司法从业资格证》的考生,给予A本笔试加10分、B本笔试加8分、C本笔试加5分的优惠条件。每位报名者限报一岗,不得兼报。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受党纪、政纪处分及劳动教养、刑事或治安处罚期限未满的;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司法部门调查的;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四、招聘岗位、数量及资格要求
详见《2013年献县人民检察院辅助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