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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山东青岛开发区招商一局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简章

2013-11-18 10:55  |  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为提升青岛开发区招商引资水平,引进更多契合新区发展方向的优质项目,青岛开发区招商一局急需招聘高层次综合性外语人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暂行)》(青人发〔2006〕7号)、《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和紧缺人才有关事宜的通知》(青人社字〔2013〕12号)以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开发区招商引资工作发展的实际需要,现就2013年青岛开发区招商一局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计划
  1名(详见《2013年青岛开发区招商一局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计划表》,附件1)
  二、   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较高的日语水平,有5年及以上日本留学经历,1年及以上招商引资工作经验,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表达能力;
  6、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研究生学历,获得博士学位;
  7、应聘人员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77年11月26日以后出生)。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
  集中报名时间从2013年11月26日0时起至11月27日24时截止,应聘人员如实填写《2013年青岛开发区招商一局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需附电子照片)及《面试诚信承诺书》(附件3),并将《报名登记表》以电子邮件的方式于11月27日24时前发至zsyj419@163.com(以邮件收到时间为准,过期不予受理)。邮件主题请注明“报名登记表-学校名-报考人员姓名”。          (二)资格初审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青岛开发区招商一局对《报名登记表》进行初审,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资格审查结果将以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考生。
  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并报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备案,5年内不得报考青岛市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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