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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新疆博乐市公安局面向社会招聘50名警务人员简章(2)

A+ A- 2013-11-20 16:35  |  新疆人事考试网  |  责编:admin 评论 点击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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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笔试内容、时间、地点。

  1.笔试试题由市人社局和市公安局统一命制,满分100分。内容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公安基础知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2.笔试时间定为2013年12月7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试卷命制及答题要求。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统一命制试卷,考生一律汉语答题。

  4.笔试加分。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少数民族(有语言文字的民族)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5.笔试成绩拟于2013年12月13日公布。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考生笔试总体情况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体能测试与笔试汇总成绩与拟招聘人数按1:3比例进入面试。

  (四)面试

  1.面试内容主要包括法律法规知识、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知识,语言表达能力,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应变能力。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2.面试时间:2013年12月15日开始

  3.面试地点: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4.要求:

  (1)参加面试人员需提前两天到博州人力资源一楼服务大厅报道,并领取面试准考证。正式面试前30分钟到指定的侯考地点集中。面试开考后到达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时,考生须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缺少上述证件又不能证实其真实身份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用。

  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体测成绩×40%+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

  (五)体检。

  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统一组织,到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空职位从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

  体检时间:2013年12月20日

  (六)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市公安局按规定进行政审,政审的具体内容和形式由市公安局统一确定。政审工作于2013年12月20日之前完成。

  (七)公示。

  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体能测试、考试、体检、政审结果全部合格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市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后,于2013年12月25日通过博尔塔拉政府网、新疆赛里木湖网站、博乐市双湖网公示七天。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经市招聘领导小组审批后,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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