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山东济南市市中区人民医院开考选工作人员公告
五、体检和考核
考核体检工作由济南市市中区卫生局统一组织实施。考核体检人员应在体检公告规定的时间携带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到指定的地点集合,集体到区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考核内容为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资格进行复审。对因弃权和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体检范围的人选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签订聘用合同
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济南市市中区卫生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济南市市中区人民医院提出聘用意见,报济南市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济南市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济南市市中区事业单位考选工作人员通知书》,用人单位与个人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七、纪律与监督
考选工作实行政务公开,及时面向社会公布进展情况,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区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对在公开考选过程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对违反公开考选纪律的报名人员,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考选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八、其他
本次考选笔试、面试和专业测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考选管理机构、事业单位公开考选命题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我区事业单位公开考选主管机关无关。
咨询电话:0531-82078374
监督电话:0531-82078373
济南市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济南市市中区卫生局
二0一三年十一月廿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