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秦皇岛青龙满族自治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0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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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3年12月4日——10日
按照中共秦皇岛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秦皇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秦人社[2012]15号)精神,为切实加强我县人才队伍建设,缓解全县主导产业、重点工程、高新技术等领域事业人员紧缺矛盾,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要求
根据我县人才需求实际,本次为工业、农业、水利、卫生、教育、文化等综合部门急需、紧缺岗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0人。详见《青龙满族自治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后)。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招聘对象
具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含2014年7月底以前的毕业生;青龙满族自治县内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除外)。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符合体检标准。
(二)具体条件
1、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人员报考专业要求详见《青龙满族自治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往届本科应聘人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往届硕士、博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涉及年龄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1月22日);
3、具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持有本单位及其县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有下列情况的人员,不得应聘:
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⑵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