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秦皇岛青龙满族自治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0名公告(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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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3年12月4日——10日
五、组织领导
为保证招聘工作顺利实施,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招聘具体工作的实施。
六、有关规定
1、某招聘岗位无应聘人员时,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可视岗位需求情况对招聘岗位进行调整,届时向社会公告。
2、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考试、体检、考核、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3、在面试(除县直事业单位综合岗位以外的其它岗位)、考核、体检、聘用程序中出现该环节合格人员自动放弃的,可按照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4、应聘人员一经聘用,经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不得在县内调动,5年内不得向县外调转。
5、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招聘期间,根据实际情况,日程安排可能有变化,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青龙人力资源网发布的实时信息。
7、此方案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