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盐城市射阳县机关和事业单位选调公告(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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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调8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单位与职位
详见《2013年下半年射阳县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简介》(政府系统)与《2013年下半年射阳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简介》(党群系统)。
二、选调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文秘、综合等职位还须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
3、本县范围内具备与所选调单位相应的编制性质与人员身份(或顺向性质),报考者在现单位(在编)工作至少满2年方可报考。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10月31日。年龄以报名截止时间计算。
4、年度考核近两年合格(称职)以上,无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情况。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选调程序
公开选调工作按照“自愿报考、公开竞争、择优选调”的原则,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按隶属关系分别牵头组织,相关环节会同有关选调单位主管部门具体实施,主要程序为:
1、报名: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本人携《报名登记表》(含两张2寸免冠正面彩照)、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原件、复印件,在11月25日-27日上班时间按所报岗位隶属关系分别到县委组织部综合干部科、县人社局公务员管理科报名,每个报名者只能选报一个职位。
2、资格审查:11月28日,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分别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报考信息进行审核,确定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选。
报名人数需超过选调职位数,达1:3方可开考;如达不到1:3的开考比例,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分别与相关部门会商后决定是否开考;如不开考,被取消职位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以选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开考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