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苏州所属事业单位市职业大学招聘紧缺高层次人才公告(2)
三、报名程序
1. 报名时间: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
2. 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可通过电子邮箱、邮寄两种方式递交报名材料。报名材料包括《苏州市职业大学应聘人员登记表》(详见附件2,A4规格)、应聘材料。电邮主题(或邮件信封)注明“姓名+毕业学校(或现在单位及职称)+专业学科+最高学历学位+岗位序号”,扫描件请注意压缩尺寸大小;
3. 应聘材料要求:
(1)应届毕业生报名材料:个人简历、身份证、学生证、各层次学历学位证、户籍证明;毕业生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成绩单;一寸免冠近照。有正式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也须提供人事(劳动)及档案关系证明。
(2)社会在职人员报名材料:个人简历、身份证、主要工作业绩证明、各层次学历学位证、职业技术资格、职称证书、户籍证明、人事(劳动)及档案关系证明(劳动(聘用)合同、劳动手册、个人社保手册、离职证明、就业失业手册(失业证明)、档案关系托管证明等);一寸免冠近照。
归国留学人员另须出示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定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 报名者须对照招聘岗位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报名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简章规定的,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四、面试
1.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形式:专业面试,不设开考比例。学校审核报名资料后,组织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参加面试。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小数,第二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
3.面试成绩在学校网站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五、体检
进入体检的人选,在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参照苏州市事业单位招录用人员标准执行,费用自理。
六、政审和资格复查
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政审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在学校申报录取和聘用手续前,因考生体检、考核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如要递补,由学校报请市人社局批准后,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性替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