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苏州所属事业单位市职业大学招聘紧缺高层次人才公告(3)
七、录取和聘用
1. 学校根据招聘专业面试成绩、体检结果、资格复查及政审结论,确定拟录用人员;
2. 拟录取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
3. 经公示无异议,有关聘用材料经学校审核同意后,报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办理录取或签约、鉴证的相关手续。
八、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市人社局关于面试工作“十不准”的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6503850。
九、本《简章》由苏州市职业大学组织人事部负责解释。
十、招聘联系方式
地 址:苏州市吴中区国际教育园致能大道106号(215104)
联系部门:组织人事部
联系人:王老师、李老师
联系电话:0512—66502983
招聘邮箱:rsc@jssvc.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jssvc.edu.cn。
附件:1. 苏州市职业大学紧缺重点专业高层次人才岗位需求表
苏州市职业大学
2013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