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滨州经济开发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14人)
2、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需向招聘主管部门出具以下材料,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填写好的《报名表登记表》(附件2,贴好照片)、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退役证(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本人同底版近期一寸免冠照片5张(背面写上姓名)。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报名表上的诚信承诺,亲自在承诺签名栏签名。《报名表登记表》在滨州经济开发区政务网(http://www.bzkf.gov.cn /)下载。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山东计划”专门项目毕业生,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人社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上述证明材料有缺失者,需出具省“三支一扶”办公室盖章的相关证明);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山东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要出具县以上组织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退役大学生士兵需出具退役证和毕业证。
由区党群部、纪工委对报名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发给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报名期间,因提交材料不全造成无法审核的,视为弃权。
资格审查合格后,缴纳笔试考务费40元。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应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须提交有效期内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须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须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照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报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领取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在滨州经济开发区政务网(http://www.bzkf.gov.cn/)公布。
四、招考程序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时间、分类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1、笔试时间地点:时间和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必须凭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仅限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2、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结束后,在合格分数线内,根据笔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因放弃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领取面试准考证等面试相关事项,将在滨州经济开发区网站进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