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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滨州经济开发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14人)

2013-11-29 14:01  |  山东人事考试网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二)面试

  1、面试的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准考证。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面试,并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2、面试内容: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仪表、身体健康状况及综合分析能力、反应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5:5的比例计算总成绩。依据应聘者的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满分10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考核体检范围资格。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岗位要求的优先条件、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选。

  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名单,在滨州经济开发区网站进行公布。

  五、考核体检

  考核、体检工作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根据工作需要,考核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重点考核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用人单位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承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者,不予聘用。因放弃体检或体检、考核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六、公示聘用

  按照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滨州经济开发区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聘用人员凭《通知书》办理调动、派遣等有关手续。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对公示后无故放弃聘用资格的应聘人员,将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记入滨州经济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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