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广东广州市花都区中等职业学校和公办幼儿园公告(2)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教学能力测试和面试三部分,综合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40分(满分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教学能力测试30分(满分100分,按30%计入总成绩),面试30分(满分100分,按30%计入总成绩)。招聘人数1人的职位,若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不足1:3的,不予开考;招聘人数2人及以上的职位,若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不足1:3的,可视报考人数情况调整招聘人数(具体调整情况以公告为准)。
1、笔试。
(1)笔试时间:2013年12月14日(星期六)上午9:00至11:00(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2)考试内容: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位:教育学、心理学、中等职业教育政策法规、时事政治。
幼儿园教师职位: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幼儿教育政策法规、时事政治。
(3)笔试结果公布: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职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教学能力测试和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及进入教学能力测试和面试人员名单于2013年12月18日(星期三)18:00点前在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花都区教育局网公布。
2、教学能力测试:
(1)测试时间:时间:2013年12月22日星期日(以具体通知为准)。
(2)测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教学技能、备课、说课
考者应按要求准备好教案交评委,进行说课。(具体测试内容以网上公布为准)
(3)各学科测试内容及要求于2013年12月21日(星期六)在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花都区教育局网公布。
3、面试:
(1)面试时间:时间:2013年12月22日星期日(以具体通知为准)。
(2)面试内容: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考察应试者的求职动机及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思想品德、专业水平、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仪表举止等。
以上三项考试考场均设在花都区职业技术学校 (新华街云山大道65号)。参加考试人员必须提前30分钟到达考场参加考试,缺席任何一项考试,均作弃权处理。
(三)体检
体检工作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根据各职位考生的综合总成绩,按各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无故未按时参加体检者,按自动放弃应聘处理。因考生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职位,可按照相应职位考生的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试行)》执行。
(四)公示
进入体检范围人员经体检合格后,报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采取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向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反映情况。以单位名义反映的,书面材料必须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必须署(报)真实姓名。
(五)录用
公示结束无异议,按有关政策为确定聘用的人员办理相关手续(农业户口考生需办理农转非手续,否则取消录用资格),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间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同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相关事宜
公开招聘教师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各相关单位和人员要以对人才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态度,严肃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按规定办事,并接受社会监督,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
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处理。本方案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广州市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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