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河南护理职业学院事业单位选拔优秀毕业生53人方案(2)
3.资格审查: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者,接受其报名申请(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并确认《河南护理职业学院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交本人近期同底证件照片3张。
各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与符合报名资格审查条件的人数比例低于1:3的,相应缩减该招聘岗位人数。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博士研究生应聘博士岗位不参加笔试,直接进行面试。
1.笔试。笔试工作由省卫生厅统一组织实施。笔试内容医学专业为专业基础知识,非医学专业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和地点在河南护理职业学院网站公布,同时由招聘单位通知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一周内,在河南护理职业学院网站公布。
2.面试。面试工作在省卫生厅的指导下,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各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的1:3确定。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面试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通知面试人员;参加面试的人员需在面试开始前30分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考区,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当天,在河南护理职业学院网站公布。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河南护理职业学院负责组织实施。体检人员名单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经河南省卫生厅相关部门审定后,分别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卫生厅和河南护理职业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凭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的《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待遇按照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河南护理职业学院人事处:0372-5365803
监督电话:省卫生厅人事处: 0371-65897810
省人社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371-69690289
附件:2013年河南护理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2013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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