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资格复核通知
请报考2013年度平潭综合实验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合格线以上按1:3比例进入面试前资格复核的考生(名单附后)按以下要求准时报到,参加面试前的资格复核:
一、 报到的时间、地点
报到地点: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潭城镇翠园南路10号县政府大院内礼堂三楼)。
报到时间:12月4日(周三)上午9:30—11:30。
二、需携带的证件材料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
2、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如为专升本,专科、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均应携带;如为研究生,应携带本科、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同时还应该提供相应证书从学信网站下载打印的认证资料。
3、如为中、小学教师,应携带县(市、区)教育局的同意报考证明(最迟应于体检前提交);如为在职党群机关工作人员和在职公务员携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最迟应于体检前提交)。
4、如为毕业后就业工作不满1年或尚未工作的,应携带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
5、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和复印件(合同、工资证明等);
6、其他职位有要求的护士证、会计从业资格证、职称、上岗证等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其他事项
拟进入面试的考生如未按时报到,且无事先说明的,视为放弃本次报考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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