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事业单位引进专业技术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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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3年12月18日—12月20日工作时间
为进一步优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结构,推动引进急需、紧缺和高层次人才,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含所辖县、区,下同)国有事业单位公开引进4名专业技术人员(正式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等见《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全市国有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2、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资格和条件。考生须在报名前已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报考专业认定,以《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3版,见附件2)为准。工作经历认定等相关政策规定,除本简章另有规定外,均参照《宿迁市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执行。“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2013年12月31日;
3、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能力。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和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审批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宿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宿迁市所辖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含招聘简章、岗位简介表、专业参考目录、体检标准、考察标准等)。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市住建局组织实施。考生在报名和资格审查中遇到的问题可与市住建局联系。
2、报名时间、地点:2013年12月18日—12月20日工作时间,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洪泽湖路140号,建设大厦)1506房间。报名联系电话:84387295、18762136286。报名人员需如实填写《宿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两份,附件3),经资格审查通过后办理报名手续。不接受其它报名方式。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需缴纳面试费用100元/人,未按时缴费的,视为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