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泰州市高港区所属事业单位招聘人民法院速录员公告(2)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报名工作采用现场集中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或毕业生双向选择推荐表)、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填写报名表,同时缴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彩色照片2张。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但须同时提供代为报名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
2.报名时间
2013年12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3.报名地点
区人力资源市场(高港区港城路34号)
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并于2013年12月18日上午9:00-11:30凭本人身份证到高港区人力资源市场领取准考证。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由技能测试(听打能力测试、听写能力测试)和面试组成。
1、技能测试包括听打能力测试和听写能力测试。听打能力测试,输入法自选。听打能力测试以在规定的时间内输入准确的汉字数量进行评分。听写能力测试,以在规定的时间内记录准确的汉字数量进行评分。
2.面试。按照听打能力测试占40%、听写能力测试占30%的比例,计算听打能力测试和听写能力测试合成成绩,根据合成成绩排名,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同分跟进)。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结束后,按听打能力测试占40%、听写能力测试占30%、面试占3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在指定网站公布。
(四)考察
根据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考察不合格: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3.受到行政记过以上处分或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5.直系血亲、配偶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受过刑事处罚的;6.其他不适合在审判机关工作的。